2015年6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施行以来,为方便居民群众办理居住证,解决办证过程中遇到的居住信息有误等问题,街道出租屋综管所、各社区工作站按照市区居住登记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为居民群众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更正。在居住登记信息更正工作中,出租屋综管所遵循“谨慎、审核、特殊”三大原则,做到工作细心、负责,确保民众居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截至2016年3月,已为民众成功更正居住登记信息20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