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项目临时用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三)申请事项:迁移树木23株、砍伐树木14株
(四)项目位置:横岗街道四联社区排榜村水官高速以北
(五)种植地点:龙岗街道龙西社区中天元搅拌站旁宗地号GLC03-072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批准,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项目临时用地需迁移城市树木23株、砍伐城市树木14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行道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5-84611246。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