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大力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解决城市更新项目与公共配套设施同步建设问题,龙岗区通过顶层政策设计,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项目,实现共建共享多方受益的格局。2012年龙岗区制定了《龙岗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暂行规定》,在全市率先推出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由政府与开发企业共建模式,由投资人出资60%,政府出资40,投资人自行筹措建设资金并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产权属政府所有,政府按规定给予投资人不超过批复总概算40%的资金补贴。龙岗区累计有40家开发企业计划先行投资建设111个城市更新项目周边公共设施,包括15所学校、4个公园、92条道路,投资估算近25.3亿元,预计节省财政资金约15.1亿元。其中,深圳中学龙岗初中、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信德学校、深大附中坂田学校、罗岗九年一贯制学校、坂雪岗科技城九年一贯制学校等6个学校完工投入使用,提供小学144个班6480个学位,中学90个班4500个学位,投资约4.96亿元)。完成道路13条,投资约1.63亿元。2016年,雅宝配套24班小学、丹竹头村配套24班小学、沙塘布配套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荷坳片区配套24班乐城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大运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5所学校实施中,总投资约2.87亿元;中浩一路等7条道路实施中,总投资约8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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