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报批的工作时限和实施主体确认完成的时限;设立项目资金专账,将更新单元内公共设施用地上的和出让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以及房屋经营损失补偿保证金纳入日常管理,维护改造片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日前,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出台城市更新前期监管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前期工作,加强前期资金监管,这也是全市率先就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前期监管的一项探索。
为加快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出台了这一措施。该措施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启动时设立项目资金专账并纳入日常监管,同时与辖区街道办签订监管协议,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这一措施,自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企业要将更新单元内公共设施用地上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以及整个改造范围内房屋经营损失补偿保证金纳入设立的资金专账管理,并由辖区街道办协助加快公共设施房屋收购和搬迁工作,从而维护改造片区业主的合法利益;自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企业要拟定实施方案,并将分期实施地块的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纳入专账管理,确保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在措施公布前未设立专账的,开发企业要在措施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立工作。
专账资金实行动态核定,日常账上资金不能少于上述分项资金预算总和的30%,余额应提供不可撤消并可在30天内支付的银行信用担保。设立项目资金专账并纳入监管单位日常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有利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加快推进。
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建新村和前进村片区更新单元》是首个前期监管协议备案的项目,这一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大运新城周边,龙翔大道沿线,地理位置优越。更新改造后将完善功能配套设施,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龙翔大道沿线景观与大运新城周边城市风貌。更新单元范围内一年的房屋经营损失补偿保证金、公共设施用地上的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所需预算资金、出让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所需预算资金已全部纳入项目资金专账进行监管。
目前,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已全面协助龙岗区各街道办与开发单位签订《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更新单元前期阶段监管协议》,龙城街道建新村和前进村更新单元,横岗街道四联社区排榜村城市更新单元,南湾街道李朗互联网电子商务集聚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完成监管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