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实施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1-12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和金龙路交汇处。该项目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8288.8平方米;更新单元三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1956.8平方米。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申请确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城街道爱联A村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18288.8平方米及三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1956.8平方米的实施主体。现将申请确认范围内的建筑物现状情况、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安置情况(见附表)及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二)该龙城街道爱联A村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现场;

  (三)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

  (四)《深圳侨报》《深圳商报》;

  (五)网站: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3年1月12日起到2023年1月18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75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提交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继续办理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相关手续。

  附件:1.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申请确认范围建筑物权属图

     2.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搬迁补偿完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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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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