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03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17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郭尾和松元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8月3日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龙城

盛平社区郭尾和松元角片区

惠州市惠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982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65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309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龙岗区龙城街道郭尾和松元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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