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于2018年4月17日完成计划公告。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方向、公共利益用地)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9月27日
《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吉华 | 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 深圳市百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4523.7 | ①原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计划调整后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原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45095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公共绿地、道路用地等公共利益用地,计划调整后应落实不少于3874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水域等)。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