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提示

发布时间: 2023-10-19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段项目已纳入《深圳市2023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拟征收范围已确定(详见附图),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发布征收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宝龙街道办事处

  三、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在拟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本提示未尽事宜,由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特此提示。

  附件: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 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反馈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部分情况的复函

  3.法律意见书

  4.龙岗区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段用地红线范围图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陈晓立;联系电话:0755-895663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