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已列计划予以重新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日前,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为统一市规土委要求,采用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的统一做法,对南湖街道江西经贸小区更新项目、黄贝街道罗芳村、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更新项目予以重新公告。

  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后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不含重点更新单元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该更新单元计划按照公告要求失效。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原则上仅可延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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