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其官网正式公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原使用8年之久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深规土告〔2010〕16号)同时废止。另,为加强各区城市更新部门计划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局同步出台了《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