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水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强区放权改革承接事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深圳市强区放权改革下放事权清单的通知》(深府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市人居委和市水务局下放了“市投市建”、“市投区建”调整为“区投区建”项目相关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含技术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技术评审)、排水审批(含技术评审)等三个事项,自2017年11月15日起,我局正式承接上述事项办理工作,当事人可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办理。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