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顺利完成了我区公共机构能耗年度统计工作,各项能耗指标均已达标。通过在区政府大院建立了能源消耗实时监控平台,实施了水、电分项计量和监控管理,量化评估节能效果,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据统计,龙岗区区政府大院2015年度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11.5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214.97千克标准煤/人、人均水耗30.04吨,比2014年广东省同类型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平均值低10%以上。
(文/吴利斌 鲜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