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 20多名深圳市丽星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来吉华街道反映诉求,没有及时取得劳务报酬,涉及金额共约15万元。经了解,大部分员工是年龄超过50岁的妇女,绝大部分属于劳务关系,主要是从事全市新建楼盘的卫生清洁工作,工作地方不固定。
经调解,该公司法人与员工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支付。员工情绪平稳,劳动办将继续密切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