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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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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始,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选派工作人员组织全区38名伤残优抚对象开展为期6天的外出疗养,此次疗养选择梅州、河源两地,考虑让伤残对象既能调整身心的同时,也能在叶剑英故居等革命圣地开展红色革命教育,不仅是疗养之行,更是红色之旅。近年来,区民政局为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办法措施。特别是2017年初,新班子针对各街道优抚慰问科目标准不一,标准各异、上访问题突出的状况,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经请示上级,规范统一了全区优抚科目标准,形成了《龙岗困难优抚对象补助审批办法》,做到了“一碗水端平”,从源头上解决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全年通过加大优抚政策落实,开展系列慰问工作等,涉军群体和谐稳定。7月23日,区民政局在全区维稳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在党的十九大期间,龙岗区民政局涉军维稳工作成绩突出,被区委授予维稳安保“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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