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湖街道出租屋综管所联合公安、地税部门,充分发挥“三联”执法优势,开展大案要案的线索排查和查处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以赴查大案要案。据悉,截至12月23日,在房屋租赁领域共立案102宗,结案102宗,追缴租赁税45万元。
记者了解到,平湖街道出租屋综管所先后查处了2宗罚款10万元以上的违法租赁案件,分别为37.6万元和10.5万元。自2012年4月1日起,业主李某将位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某工业区12号A栋宿舍、B栋厂房的房屋出租给深圳某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租赁行为发生后,李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今年5月30日,平湖出租屋综管所依法对当事人李某处以房屋租赁实际租金总额20%的罚款,计人民币375720元。
另一宗案件中,自2011年7月1日起,业主叶某将位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园工业区28号的5栋房屋分别出租给某公司罗某、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洪某、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某使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该所对当事人叶某处以房屋租赁实际租金总额20%的罚款,计人民币105301元。
据悉,平湖街道出租屋综管所将进一步展开“三联”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违法租赁行为,提高广大业主、管理人以及承租人的纳管意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