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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思想防线 ——区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三个规定”“万长”视频宣讲会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8日 来源:龙岗区工商联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执行,6月7日上午,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处级干部及干部职工20余名同志参加了“三个规定”“万长”视频大宣讲报告会。

  报告会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同志重点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该怎么做等进行宣讲,就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全面系统的专题讲授,呼吁广大党政干部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要认清红线、坚守底线,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会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坚决执行“三个规定”要求,绝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面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此次宣讲会进一步加深了与会人员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通过此次网络视频宣讲会,大大提升了区工商联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出区工商联全员学习贯彻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共同营造良好健康法治环境。

  【相关链接】

  ——“三个规定”

  2015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

  ——“万长”

  “万长”是指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系统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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