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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处方药需有配套措施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国内处方药的“最严监管时代”即将到来,零售药店也走到了十字路口。近期,随着一些媒体披露部分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少地方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而随着商务部、食药监总局完成《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即将在全国推广。

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持续论证与严谨分类是保障用药安全的关键。保证用药安全,也是《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禁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原因所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对待,是国际通行的保障用药安全的做法。今后,随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执行,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面临的惩罚可能是直接影响药店生存的降级和禁售处方药,而非简单的警告和罚款。

处方药“最严监管时代”的到来,将加速药品零售领域的洗牌,连锁药店占比将进一步提升。而对群众来说,在“最严监管”保障用药安全的同时,到药店购买处方药会不会更方便,也决定着获得感的有无和大小。难题首先在于处方。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以“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然而,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医院处方外流受限。这导致在各地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过程中,很多群众反映购药不方便,特别是那些长期、固定服用同种药物的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有鉴于此,山东济南、青海西宁、浙江温州等地构建了零售药店“电子处方”服务系统,集健康咨询、处方开具、处方审核、药品购买等于一体,方便了老年人、上班族等购买处方药。

买处方药的另一个难题在于药。曾有药店经营者直言,“有些处方药偏爱‘走医院’,药店很难拿到货”。药店分类管理后,处方药从生产企业到零售药店的渠道能否畅通,需要药企、药店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相向而行。

此外,药店增加执业药师数量,患者增强用药安全、凭处方购处方药的意识等问题也有待解决。只有解决这一个个问题,群众购买处方药的安全性、选择权、方便度才有保障。

(摘自1月15日《光明日报》2版《对处方药严监管,更要重保障》,作者:李帅)

(责任编辑:童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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