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当事人郭女士申请布吉街道龙珠社区调委会介入调解。
经了解,郭女士反映其在龙珠社区某公司做一年多的计件临时工,现已离职,但某公司仍未结清2021年7、8月的工资(共计3517元),该公司代表人陈先生多次以没钱为由拖延发放工资。因郭女士提供的某公司联系电话停机,代表人不回复微信,调解员与郭女士到公司现场了解情况。
到现场后,调解员联系到某公司负责人,耐心劝解,某公司于现场支付了郭女士工资3517元。此次调解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