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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于7月4日起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因申请终止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支付 

  二、办理流程 

  (一)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二)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通过EMS快递到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龙岗区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进行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及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17668 

  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受理窗口地址: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司法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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