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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龙岗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区属律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现启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志愿律师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要求报名律师有良好的品性,较强的责任心及业务能力,在区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年限三年以上(执业年限计算至2016531日),有参与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工作职责:在发生群体性事件时,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到现场参与处置,做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法律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集中上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区属律师事务所填好《2016年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志愿律师报名表》,并附上报名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于2016612日前提交到区法援处,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文档至邮箱(表格不够可续页填写)。

  四、本次计划招募志愿律师20名,从报名律师中择优录取。

      联系人:罗利满 ,电话:28917668,传真:28917611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五楼505

      附件: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志愿律师报名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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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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