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司法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向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兹定于2014年9月25日至26日向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颁发法职业资格证书。请在我市提交申请的资格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和资格申领回执,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40、下午14:20-17:4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室领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4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