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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科处,各街道司法所

  根据《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以“阳光司法”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开放时间

  5月2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局办公室于5月21日前在“政府在线”及“龙岗法治网”刊发公告。

  二、参与人员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共建党组织负责人、新闻媒体代表以及各司法所一名代表(办公室负责邀请);部分律师(律公科负责邀请);自愿参加活动的市民群众。

  三、参与内容

  (一)介绍我区公证工作基本情况(公证处会议室),了解我区公证工作发展的历程及公证文化建设;

  (二)参观公证处服务大厅,了解公证案件咨询、受理和办理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局里成立由局长江育良任组长,副局长赖咏梅、吴浚弘为副组长,各科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实践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公证处要进一步细化“公众开放日”活动实施计划,做到分工明确,事事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导引和讲解。

  (二)注意形象。各科处要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做到场所、办公室内外亮化、净化、序化。开放日当天,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规范着装,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树立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宣传。局办公室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对外宣传阳光司法,便民、为民和利民做法,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要加强影像资料收集,并统一报办公室存档。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司法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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