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72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25日至7月10日,对布吉高级中学图书馆正校门入口改造工程及整治-停车场改造工程、学校东北面围墙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高级中学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高级中学,根据深龙财〔2013〕22号文、深龙财〔2014〕29号文,计划总投资140万元,资金来源为教育附加费。主要内容包括:停车场改造工程、学校东北面围墙改造工程等。该工程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用抽签定标方式,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水利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 135 496.68元。设计单位为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华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布吉高级中学。工程于2014年12月1日开工,2015年2月3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布吉高级中学和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1 370 117.95元,审定造价1 339 927.10元(其中建安费1 220 850.89元),核减30 190.85元,核减率2.20%。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布吉高级中学在其收到的2013年和2014年教育附加费中列支该工程相关费用。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但存在多付其他费9 549.30元的问题;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30 190.85元。核减主要原因如下:
1.工程建安费部分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20 345.59元。
2.工程其他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执行调整,核减9 845.26元。
(二)多付其他费9 549.30元。监理费审计审定造价为33 842元,实际该项已付款为37 000元,多付深圳市华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3 158元;施工图审查费审计审定造价为3 608.70元,实际该项已付款为10 000元,多付深圳市深大源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费6 391.30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5年2月3日竣工验收,2016年2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30 190.85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1 339 927.10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其他费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布吉高级中学需追回多付深圳市华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 3 158元以及深圳市深大源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费6 391.30元。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布吉高级中学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