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审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审计报告

坪地街道华城电镀厂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120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6年1月7日对坪地街道华城电镀厂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坪地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坪地街道华城电镀厂西侧边坡治理工程由深龙发改〔2008〕739号文批复总概算,计划总投资369万元,建设单位为坪地街道办。

  该项目在区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蛇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2 415 546.32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09年4月8日开工,2010年6月17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价为2 673 440.51元,审计审定造价为2 554 412.96元(其中建安费2 216 128.52元),核减造价119 027.55元,核减率4.45%。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坪地街道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260万元。该工程审定造价为2 554 412.96元,结余项目资金45 587.04元,建设单位应将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区财政。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在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19 027.55元。主要核减原因为建安工程费核减113 444.67元;招标代理费核减3 950.62元;监理费核减893.96元;预算编制费核减738.30元。

  (二)多付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28 961.64元。该项目监理费审定价41 038.36元,已付款70 000元,多付28 961.64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该项目2010年6月竣工验收完毕,2015年3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19 027.55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119 027.55元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造价2 554 412.96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     28 961.64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工程款28 961.64元建设单位应予以追回。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坪地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