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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街道高桥品牌西片区工业一路北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316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1月13日,对坪地街道高桥品牌西片区工业一路北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坪地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坪地街道高桥品牌工业区西片区工业一路北侧。边坡长546米,分东西两段,最大高度51米。主要工程内容是:局部削坡,采用“锚杆+格构梁”方式对边坡进行加固治理,并完善坡面的排水及绿化。根据区发改局文件(深龙发改〔2012〕591号),本项目计划投资1 086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坪地街道办。该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是汕头市潮阳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中标合同价7 436 886.93元。监理单位是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于2013年1月15日开工,2014年4月14日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量。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9 211 580.96元,经审计,审定造价9 034 837.38元(其中建安费7 925 587.44元),核减176 743.58元,核减率1.92%。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坪地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下拨的该工程相关款项6 68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76 743.58元。主要原因是重复计算边坡检测费用及多计建安费工程量。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4年4月竣工验收,2015年10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176 743.58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9 034 837.38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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