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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统计局关于派员参加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6日 来源:龙岗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经科办: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派员参加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街道需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作为龙岗区“四经普”业务骨干参与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7月11日-7月26日,试点期间业务骨干须集中培训和管理,试点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区统计局负责。请各街道经科办于6月26日前将参加试点人员名单报区统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试点人员报名表;

  2、《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派员参加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统计局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张启辉,联系电话:89911699,1375117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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