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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统计局关于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

  为切实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掌握“龙岗统计”微信公众号的关注情况,请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全体工作人员关注“龙岗统计”微信公众号,并鼓励街道下属企业统计员关注该微信公众号(要求所有“四上”企业统计员必须关注),以便企业及时掌握统计政策、了解统计数据、学习统计知识。请将关注情况汇总表(附件2、3)于3月16日前将电子版上报我局数据处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岗统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x

  2、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关注情况汇总表.docx

  3、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下属“四上”企业关注情况汇总表.docx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统计局

  2018年3月1日

(联系人:邱彩霞   联系电话:899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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