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统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岗区经普办关于加强深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移动采集设备管理及回收部分国家下拨PDA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经普办:

  按照今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全部”的目标要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设备在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将投入到劳动力调查、名录库维护、1%人口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抽样调查等工作中使用。根据《深圳市经普办关于加强深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移动采集设备管理及回收部分国家下拨PDA设备的通知》(深经普办字〔2014〕1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设备由街道统计机构统一管理,有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登记领用,不得以任何名目发归个人。各街道要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街道PDA设备的具体管理规定及细则。

  二、各街道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要对国家下拨的PDA设备统一清检和造册,并及时维护保养,为相关统计业务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通知要求,由中央财政资金采购下发统计局系统的PDA设备,要收回其中一部分,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其余按资产调拨给各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区经普办将国家下拨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PDA设备分配至各街道经普办,相关街道经普办要认真做好PDA设备的回收工作(需回收PDA的数量见附件1)。相关街道要及时删除在回收上缴PDA设备中保存的普查数据,并确保回收上缴的PDA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其配件和包装齐全、无缺失。相关街道在回收上缴PDA设备时要填写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交接清单(见附件2,加盖统计办公章),于2014年5月7日前以街道为单位统一将回收的PDA设备送到区统计局。

  附件:1、龙岗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回收pda设备数量清单

  2、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设备交接清单

  2014年5月6日

(联系人:龚钦,电话:28948046,传真:28968483)

附件1:

龙岗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回收pda设备数量清单

街道

领取数量

回收A3000数

回收A5000数

平湖

193

7

5

坪地

99

4

3

南湾

132

5

4

坂田

175

7

5

布吉

338

12

8

龙城

263

11

9

龙岗

222

9

8

横岗

242

10

8

总计

1664

66

50

  附件2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PDA设备交接清单

  

单位名称

 

PDA型号

包   装数量

备      注

PDA

电源线

充电器

TF卡

充电宝

备用电池

皮   套

联想A5000

               

联想A3000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