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经普办各成员单位、区局各专业:
根据市经普办要求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的通知(粤经普办〔2014〕13号)文件精神,现需确定“经普开发应用”工作课题选题,请各街道、区经普办各成员单位、区局各专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题工作,并于2014年4月23日前将工作课题报送区经普办。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的通知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蔡均靖,电话:2894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