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统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我区经普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经普办、科室:

  为提高我区经普数据质量,现把数据质量审核工作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1、区经普办将分四个阶段(3月14日、3月21日、4月1日、4月15日)把联网直报系统数据导入审核系统 ,并把审核结果反馈给街道。

  2、各街道经普办根据反馈结果,在审核系统中查看审核错误信息并核实修改。凡不涉及经济指标的错误信息,直接在一套表后台更正并修改纸质表;涉及经济指标的错误信息,需企业在纸质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盖章后,再由普查员录入PDA并点击单条数据上报(4月1日后禁止PDA批量导出上报)。

  3、区各专业人员需把关各自专业报表质量,在审核系统中对相关报表进行审核,并指导街道经普办修改错误。

  2014年3月19日

(联系人:邹睿     联系电话:2894804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