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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2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办: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中纪办发〔2009〕17号]精神,省、市、区统计局都组织学习并印发了各自的学习读本或汇编,现将学习资料分发给你们,请按以下发放办法及时发放并认真学习贯彻:
  1、各街道办书记、主任及分管统计的领导发省局学习读本(含街道计统办两本);
  2、各街道的其他领导及部门发市局学习读本;
  3、各街道计统办(统计办)统计人员人手一册区局学习资料汇编;
  4、街道各社区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区局学习资料汇编。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统计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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