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团区委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及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龙岗区人才住房员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与本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二)入住员工(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同住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首次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之日起一年内,不可租住人才住房)。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

  (四)单身员工一般仅可配租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家庭(含单亲)可配租二房一厅、一房一厅或单身公寓;父母可作为同住人。

  二、申请程序。

  我单位已于2018年7月1日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通过会议告知各位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员工,视为放弃本次人才住房申请。

  三、配租结果。

  本次我单位共申请1套人才住房,配租结果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婚姻状态  配租小区  房号  户型
 1  李永峰  已婚  民居广场  2803  两房

  四、公示时间。

  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本单位网站(具体网址)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

  欢迎单位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办公室或其他负责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地址: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2号,投诉举报电话:28900848。

  人才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员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员工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我单位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共青团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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