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团委五四宣传片制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招标编号:2020001

  二、公告名称:龙岗区团委五四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招标公示

  三、项目内容:龙岗区团委五四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招标公示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龙岗团区委五四宣传影片    1部  具体招标需求,详见项目资质要求

  龙岗区团区委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项目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具备影视制作的相关经营范围;

  3、影视作品曾在政府有关官方平台发布,获得有关奖项者优先考虑;

  4、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及编导团队,规模不低于10人;

  5、对共青团工作有一定了解,与共青团单位有过合作,须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个影视制作案例;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7、制作影片要求为高清画幅(1920*1080),画面及声音均达到电视台播出标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

  1.项目投标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文件齐全后请传真至28958332或发至邮箱:lgtwtwb@lg.gov.cn

  六、公告期限及供应商报名登记:

  1、本采购公示期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7日三个工作日。报名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2、潜在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将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在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传真至28958332。

  联系人:杨斐然

  电话:0755-28909610

  地址: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6层1605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6层共青团龙岗区委员会

  共青团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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