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在服役期间评定为残疾军人,必须自部队办理退役手续或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转入伤残抚恤关系。超过60日未提出申请的,须到指定医院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进行残疾等级评定,请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