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卫生局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0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卫生局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方面内容组成。

  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卫生局秘书科联系(地址: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大楼908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500;传真:0755-89551030;电子邮箱:szlgwsj@21cn.com)。

  一、概述

  2008年,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公开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统筹安排,形成了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完善了各项制度

  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先后制定了政务、党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等一系列实施方案,规定了政务公开基本项目和具体内容、形式等,每年及时对政务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同时制定了行政过错追究办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执行到位和发挥效力。

  (三)落实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

  1、建立了公开事项告知制度。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订了《龙岗区卫生局政务公开目录》,把卫生局职能、局领导分工、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干部人事管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变更、医师护士执业注册、食品卫生许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立审批、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局工作动态、干部职工关心的事项等30项政务分为四类,即职能类4项、许可类15项、工作动态类11项,均实行公开,并对公开内容制定了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科室。

  公开形式方面,职能类和许可类采取龙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开栏、咨询电话等形式实行公开;工作动态类以文件、会议、网站、局务会、职工会、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实行公开。同时,严格规范了公开程序,公开资料都必须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公开后认真按所公开的承诺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并改进工作,并将公开后的资料建档保存备查。同时,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对重大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并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把好行政审批关。

  2、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和投诉问责受理制度。我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邮箱等,畅通信访渠道,鼓励员工、群众和业务相关单位投诉举报。重视病患、群众、职工提出的公开申请和公开工作投诉,在接到申请或投诉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回电、网站回贴等形式答复群众的公开申请或投诉的核查处理结果。

  3、建立了内部检查和专门督查制度。我局采取电话催办、听取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建立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每年组织督导检查组,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情况,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检查结果。

  4、建立有责、明责、问责的责任追究和“买单”制度。我局制定了《龙岗区卫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龙岗区卫生局受理效能投诉办法(试行)》和《龙岗区卫生局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试行)》,严格规定,凡是应公开事项未依时公开、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按规定形式进行公开、不按规定更新公开内容、不按规定答复和告知公开申请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对投诉、调查人员打击报复或因不按规定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9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与卫生新闻类信息569条;便民服务类信息1条。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08年,没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政务公开以来,群众通过公开的政务、党务项目内容,及时了解到卫生工作动态,增加对卫生部门的了解,咨询投诉电话也明显减少,取得了较好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条件有限,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在受理群众质询或投诉的处理能力有待提高等。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坚持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作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阳光措施,继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努力探索出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能与日常业务工作完全挂钩的联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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