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位于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小康路32号(地块编号:613202000001B,普查申报编码:603060619044B、603060619141B、603060619045B、603060619048B、603060619049B)和园山街道大康社区沿河路8号(地块编号:613202000002B,普查申报编码:603060619119B)和园山街道大康社区莘野路53号(地块编号:613202000003B,普查申报编码:603060626006B)以及园山街道大康社区莘野路55号(地块编号:613202000004B,普查申报编码:603060626003B)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分宗定界”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0天(即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20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9324733,联系地址:园山街道富康路103号103室。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园山街道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