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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构建四级调节网络平台

发布时间: 2018-09-29 来源:南方工报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构建四级调解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意见》明确,深圳将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四级调解网络的政策举措。明确各区根据实际确定劳动争议调解部门,牵头构建劳动争议调解平台,统筹和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明确各街道以负责劳动争议调解的部门为基础建立健全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负责辖区社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落实调解业务、组织和队伍管理、加强与区有关部门对接等相关工作。要求社区(工业园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完善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推进购买社工服务工作,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建设,形成合力;鼓励推动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预防化解本企业、行业劳动争议。

  据了解,去年,深圳“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首次纳入为各区政府综治考核项目,在督促各区政府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有调解组织4453个,专职调解员1463人,兼职调解员9017人,其中社区设立调解组织735个,大中型企业设立调解组织823个。2013至2017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结案数为15.38万件,涉及人数34.03万人,涉及金额191706.89万元,其中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12.95万件,调解成功率为84.2%。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调解劳动争议22361件,其中调解达成协议或和解18794件,调解成功率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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