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小型建设工程发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来源: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效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以下简称“770号文”)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小型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按照《16号令》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限额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根据《770号文》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可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小型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建设单位若选择进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小型建设工程发包的,一律采用场外工程方式实施招标。

  四、建设单位采用直接发包方式进行小型建设工程发包的,在发包时应明确意向承包择优方法、分类分级审批制度和集体议事规则,其发包结果无需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其官网将小型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与《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发包工作指引》(深龙住建〔2021〕30号)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蔡智鸿,电话:0755-2858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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