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及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评标专家评审费的发放管理,规范操作,维护评标专家合法权益,保障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评审费发放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审费发放指引》(详见附件)执行。若上级相关部门对此类发放指引有其他调整,将从其规定。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加强龙岗区专家评审费发放管理的通知》(深龙建[2010]48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新版<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审费发放指引>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