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便于各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小型建设工程实行承包商预选库制度的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招标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市民和各单位意见,欢迎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公示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3日
二、公示期间,市民和各单位如有宝贵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zjsck@longgang.gov.cn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