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无业委会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设立及核销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1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物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无业委会物业小区小额维修资金的支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局制定了《龙岗区无业委会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设立及核销指南(试行)》,现印发实施,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责遵照执行。

  附件:龙岗区无业委会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设立及核销指南(试行)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4月4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无业委会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设立及核销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龙岗区无业委会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设立及核销指南(试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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