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突然退出,出现管理真空等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龙岗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决定组建2015-2017年度龙岗区物业服务行业应急队伍。本次应急队伍报名以自愿为原则,请企业结合工作方案和企业实际,填写《龙岗区物业服务行业应急队伍申请表》,并持申报资料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科报名(联系人:叶伟良,联系电话:28589865),报名时限至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龙岗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工作方案
2.龙岗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申报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