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质安〔2014〕17号)、龙岗区创建平安龙岗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岗区2014年“平安细胞”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创建平安〔2014〕3号)精神,我区在建工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建设项目,对提升我区建筑行业队伍素质,提升我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水平,推动“平安深圳”创建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考核验收,现决定对佳兆业中央广场三期等21个项目(详见附件)授予2014年度“平安工地”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项目的创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希望全区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以先进为榜样,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我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共构和谐平安龙岗。
特此通报。
附件:龙岗区2014年度第二批“平安工地”项目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