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燃气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安全信息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根据《龙岗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于2014年3月20日印发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

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信息工作是一种全新的精细化安全监管理念和工作模式,有利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可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的作用,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区安监站、物管科、建管科、燃气科、节能建材办及有关单位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二、认真落实

区安委会已把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信息工作作为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请区安监站组织和督促在监项目、物管科组织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管科组织和督促建筑业企业、燃气科组织和督促燃气企业、节能建材办组织和督促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做好企业基础信息及隐患自查信息录入报送工作,并做好政务管理工作,尤其要做好“零隐患”申报企业的核查工作。

三、扎实推进

市住房建设局已把开展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做好基础信息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信息的录入工作。目前,我局监管的企业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进展不理想,请区安监站、物管科、建管科、燃气科、节能建材办及时督促各相关企业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申报企业在信息录入中遇到问题时,请告知申报企业直接向信息系统开发单位深圳市安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深圳市安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设立“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82874823、82874327。

四、及时反馈

区安委办已于8月12日印发了《龙岗区2014年第二季度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深龙安办〔2014〕89号),要求我局等单位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工作,请区安监站、物管科、建管科、 燃气科、节能建材办将落实情况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安全科(联系人:黄益辉,联系电话:28589893),我局将在2014年第三季度安全例会上通报。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8月28日

 

 

(联系人:黄益辉,联系电话:28589893)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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