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建设办、物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燃气企业,各混凝土企业:
近期我市出现持续强降水恶劣天气,极易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早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气象信息,提前做好预防
(一)局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小区、边坡治理、燃气场站、混凝土搅拌站汛前防汛检查,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在暴雨来临之前,将有关信息和政府的要求通知到各企业。(责任部门:区质检站、安监站、物管科、勘察设计科、燃气科、节能建材办,各街道建设办、物管中心)
(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防汛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险情,解决存在的问题;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防汛准备。(责任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燃气企业、混凝土搅拌站)
二、抓好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已报建建筑工地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安全;加强地处低洼地带、防洪河渠边的建筑工地检查,确保防雨水倒灌措施以及抽排设备到位;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理。避免在暴雨天气下进行攀登、悬空等高处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加强已报建在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围墙的检查和监管,做好修缮加固工作,特别要加强地处河道、山坡、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临时工棚、围墙的检查和监管,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应设置警戒线等安全标识,组织相关人员搬迁到安全地方,并报告上级部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部门:区安监站,责任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街道建设办)
(二)加强已报建建筑工地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管沟的检查和监管,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加强监督巡查,严格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按设计单位要求对深基坑、高边坡工程进行第三方监测,对发现安全隐患的边坡要及时组织加固处理,确保安全。(牵头部门:区质检站,责任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街道建设办)
三、抓好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检查在管物业设施设备和各类建筑物的稳固性,以及沟、渠、池、井、管道、地漏排水顺畅,做好室外物资、设备、线路和植物的加固措施,测试排水泵等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检查应急物资配备,确保应急物资配备齐全。关注在管物业地势较低的车库和院落,水涝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设备,通知所有可能受影响的住户,及时转移车辆等重要财产。外出作业时应做好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牵头部门:局物管科,责任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街道物管中心)
四、抓好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燃气管线安全巡查力度,确保燃气(天然气)管线运行安全。对燃气储存、生产作业区域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对燃气场站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对重点岗位人员及操作程序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对一线工作人员现场应急知识和应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熟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牵头部门:局燃气科,责任部门:各燃气企业,各街道建设办)
五、抓好泥头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督促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雇请具有“两牌两证”的泥头车辆运输土石方,严禁违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台账管理制度,设置专人核查进出工地泥头车,严禁泥头车超高装载和带泥上路。督促检查混凝土企业建立健全混凝土搅拌车、泥头车管理制度,雇请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及具有“两牌两证”的泥头车承担砂、石等原材料的运输。(牵头部门:区安监站、节能建材办,责任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混凝土企业,各街道建设办)
六、抓好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对在建危险边坡治理工程和已治理的边坡加强安全排查,敦促施工单位针对暴雨恶劣天气做好安全预防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牵头部门:勘察设计科,责任部门:各街道建设办、建筑工务局)
七、抓好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区各类房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人员密集型的居住、生产等活动场所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低洼地带的房屋安全状况。(牵头部门:质量科,责任部门:各街道建设办)
八、抓好安全隐患跟踪整治,加强政务值守及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已发现隐患点的监测与排查、整治,对未发现隐患点的地方加强巡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险情灾情速报制度,提前筹设应急抢险队伍,准备应急抢险设备,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准备。遇有紧急、一般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8905868,传真:28908000;区安委办电话:28949200、13352922022,传真:28949000;市住房建设局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区住房建设局值班电话:28589800,传真:28589989。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