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广场舞噪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区域广场舞噪音防治工作,营造温馨、和谐的居住小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场舞声音较大,违反环境噪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广场舞噪音防治工作的通知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3月17日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广场舞噪音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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