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推动龙岗区物业服务行业良性竞争及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培养物业服务行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励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龙岗区物业服务企业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2月28日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企业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