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检站、安监站,局质量科、安全科,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区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推进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龙府办〔2012〕63号)和《城市更新有关工作会议纪要》(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纪要(158))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确保我区重大产业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我区重大产业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大产业项目45项和城市更新项目46项,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
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31日。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两个方面。
(一)工程质量方面
工程质量方面监督检查由区质检站组织实施,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资质和资格情况;
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建立及履行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并对钢筋、水泥、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截面尺寸等进行抽测。
(二)文明施工方面
文明施工方面监督检查由区安监站组织实施,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深龙住建〔2012〕234号)工作要求,以施工现场围档、硬地化、环境卫生、扬尘整治、泥头车雇请和保洁为重点,落实参建企业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重大产业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是关系到我区经济转型和城市升级的重要工程。区质检站、安监站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领导带队,层层落实
请区质检站、安监站按照项目信息划分检查小组,各检查小组应由站、室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地毯式检查,不留盲点,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隐患。
(三)严格执法,落实整改
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时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消除隐患。
(四)认真总结,巩固提高
此次检查工作完成后,请区质检站、安监站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3年2月5日前报局质量科刘克敏处汇总。
附件:1.重大产业项目名单
2.城市更新项目名单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