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检站、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区建筑施工正处于高峰期,强风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影响不断加剧,从近期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我局的层级督查情况来看,我区建筑工地仍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在施工高峰期、汛期的生产安全,我局决定自5月25日起立即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区建筑工地停工一天,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31日前,各建筑工地要停工一天,各企业(非深企业的驻深机构)对所承建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不可以项目检查代替公司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各企业应将排查整治情况于6月5日前送区安监站。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
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根据我局5月份执法督查所反映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6月5日至6月30日,对全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登记。其中,区安监站要开展以高层外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为重点的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质检站要开展以深基坑、高边坡工程为重点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采取停工、罚款、不良行为记录、红(黄)色警示、曝光等手段,对安全隐患予以坚决、彻底整治,决不允许问题继续存在。
三、加强安全生产飞行检查和督查工作
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大飞行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同时,我局将采取层级督查的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到位、走过场、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区质检站、安监站要于7月3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报我局,总结内容应包括排查的组织情况、检查工地数量,发现的安全隐患数量,整改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等内容。(联系人:李志辉,电话:28589895)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