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筑工地计划生育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人〔201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在建工地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摸底,对照《深圳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情况检查用表》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并将表格留置现场备查。
二、我局定于2011年12月中、下旬通过抽查、日常巡查、大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地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自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容核查育龄妇女基本情况及其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年度查环查孕情况。
三、请各施工企业将计划生育资料整理归档随时备查,做好迎检准备。联系人:赖文婷,电话:28589876,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5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建人〔2011〕36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